2017勞動法對小產假的最新規(guī)定
小產是指妊娠12~28周內,胎兒已成形而自然殞墮為主要表現的疾病。小產假期在勞動法中也是明文規(guī)定的一項,小產之后想要休假卻不知道我國法律是怎么規(guī)定的嗎?下面是由學習啦小編分享的2017年勞動法對小產假期的最新規(guī)定,希望對你有用。
2017勞動法小產假規(guī)定 勞動法對小產假的最新規(guī)定
更多2017勞動法小產假規(guī)定(請往下戳↓↓↓↓)
2017年勞動法對小產假期的規(guī)定
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,應當根據醫(yī)務部門的意見,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;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時,給予42天產假。產假期間,工資照發(fā)。
2017年勞動法對產假期的最新規(guī)定:必須享受的假
產假:98天+30天/15天(晚育)+15天/30天(難產)+15天(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)
產前檢查: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(yī)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(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),應算作勞動時間。(有些企業(yè)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、缺勤等,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)
產前工間休息:懷孕七個月以上,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,不得安排夜班勞動。
授乳時間:嬰兒一周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,每次30分鐘,也可合并使用。
2017年勞動法對產假期的最新規(guī)定:可以請的假
產前假:懷孕7個月以上,如工作許可,經本人申請,單位批準,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。部分屬于地方法規(guī)規(guī)定必須給假的情況,單位應批準其休假。如上海市規(guī)定經二級以上醫(yī)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、嚴重的妊娠綜合癥、妊娠合并癥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,本人提出申請,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產前假。”
哺乳假:女職工生育后,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,由本人提出申請,經單位批準,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。
保胎假:醫(yī)生開證明,按病假待遇。
2017年勞動法對產假期的最新規(guī)定:晚育假、晚育護理假
遇法定節(jié)假日順延。
產假98天是包括雙休日和國定假日的
晚育假,根據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的規(guī)定處理。例如,廣東省為15天,上海市為30天。晚育假包括雙休日,但不包括法定節(jié)假日。
2017年勞動法對產假期的最新規(guī)定:哺乳假
女職工生育后.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應照顧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授乳兩次(包括人工喂養(yǎng))。每次單胎授乳時間為三十分鐘,亦可將兩次授乳時間合并使用。多胞胎 生育者,每多生一胎,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。女職工生育后,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.由本人提出申請,經單位批準,可謂哺乳假六個半月。(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六條)
2017年勞動法規(guī)定的產假天數
1、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,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;
2、難產,增加產假15天;
3、生育多胞胎,每多生育1個嬰兒,增加產假15天;
4、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,享受15天產假;
5、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,享受42天產假;
6、晚育產假,由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(guī)定。
↓↓↓↓↓點擊下頁還有更多 你必須知道的小產注意事項↓↓↓↓↓
2017勞動法對小產假的最新規(guī)定




